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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《醫療器械分類目錄》2025版正式實施,實驗室設備進口監管體系呈現三大變化:設備分類細化、申報文件標準化以及質量追溯強化。其中涉及PCR儀、生物安全柜等23類設備新增動態監管要求,進口商需特別注意海關總署第89號公告中關于科研設備免稅政策的延續條件。
合規的進口代理服務商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矩陣:
選擇進口服務商時應重點考察六個維度:
針對常見業務場景提供解決方案:
根據最新監管要求,必備文件包括:
近期監管重點集中在:二手設備翻新標識、軟件版本與硬件匹配性、消耗品隨附比例三個方面。建議在合同簽訂階段明確供應商責任條款,預留10%尾款作為質量保證金,并約定爭議解決適用《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》相關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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